存款保險制度倒逼銀行業(yè)“主動起來”
專家:有利于股市增量資金入場
醞釀了22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終于落地。日前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,公布《存款保險條例》,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,這也意味著利率市場化就差“臨門一腳”。
“如果單論銀行股,不一定是利好。”針對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板塊的影響,民生證券研究院執(zhí)行院長管清友在接受《證券日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存款保險制度并沒有改善銀行的資產(chǎn)質量。但是,存款保險制度將存款擔保由隱性變?yōu)轱@性,大戶對存款僅部分擔保的擔憂反而會抬高小行負債成本,銀行負債端成本競爭加劇導致息差收窄。另外,存款保險制度需要銀行繳納保費,有點類似提高存款準備金,對銀行凈利潤會產(chǎn)生負向沖擊。
國務院法制辦、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表示,為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,保證存款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,促進銀行業(yè)公平競爭,條例規(guī)定的存款保險具有強制性。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,包括商業(yè)銀行(含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)、農村合作銀行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,都應當參加存款保險。
“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正式頒布,銀行存款將不再是純粹的無風險資產(chǎn),從理論上來講,超出五十萬元保額上限的存款也可能出現(xiàn)違約風險。未來商業(yè)銀行唯有通過著力提升自身的資產(chǎn)管理、風險管控及金融服務能力,才可能從根本上留住客戶資金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存款保險制度的出爐將倒逼銀行業(yè)加速金融創(chuàng)新步伐,主動向交易性資產(chǎn)管理機構轉型跨越。” 交通銀行資產(chǎn)管理中心高級分析師陳鵠飛向《證券日報》記者表示。
管清友認為,對整體股市來說,存款保險制度可能是一個利好。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有利于非銀金融機構,或使部分存款流入保險、券商等非銀機構,對于原先的儲蓄大戶,會將部分資金配置于理財產(chǎn)品、股票和信托產(chǎn)品。從這點看,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股市增量資金入場。
陳鵠飛認為,由于銀行存款也有風險,因而從大類資產(chǎn)配置的角度看,未來居民很可能進一步加大對養(yǎng)老保險、銀行理財、股票、債券、貴金屬等多元資產(chǎn)的配置比例。存款保險制度正式開啟了全民理財、多元創(chuàng)富的新常態(tà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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